![]() |
最新动态:
关于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职责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哈编字[2004]91号)、《关于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办公室机构升格的批复》(哈编字[2008]84号)《关于市环保局部分事业单位明确机构类别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哈编发[2015]52号),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处级,隶属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起草、组织实施本辖区固体废物及辐射环境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并制订相应的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开展固体废物及辐射污染防治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口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及放射性污染源的申报登记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进口废物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提出初审意见。
(五)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统一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防止医疗废物不规范处置。
(六)负责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负责办理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办理全市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全程跟踪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贮存、处置并组织、协调全市危险废物的交换、利用工作。
(九)负责哈尔滨市危险废物贮存场、处置场的建设及运行等日常工作;协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建设、运行工作。
(十)负责全市化学品首次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十一)、协调、监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与转让。
(十二)参与电磁辐射年度治理项目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县(市)级广播、电视台站、移动通信网站,大型或特殊项目和设备电磁辐射污染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本辖区内的辐射污染源日常监督性监测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
(十五)负责对本辖区内电磁辐射污染、核技术利用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护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对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储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对辖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的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和《放射性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对辖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订事故应急计划,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应急处理分预案。
(二十)负责督促本辖区内废旧放射源的收储工作。
(二十一)参与国家和省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二十二)负责调查处理全市危险废物、重大危险化学品、辐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全市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二十三)负责指导各区、县(市)环保部门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辐射管理工作。
(二十四)承担主管和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核辐办目前2个内设科室,办公室、辐射科。
第二部分 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预算表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 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201.47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二、政府性基金 |
|
二、外交 |
|
三、事业收入 |
|
三、国防 |
|
四、经营收入 |
|
四、公共安全 |
|
五、其他收入 |
|
五、教育 |
1.58 |
六、结余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6.38 |
|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15.48 |
|
|
八、节能环保 |
147.97 |
|
|
九、住房保障支出 |
30.0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收 入 总 计 |
201.47 |
支 出 总 计 |
201.47 |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 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205 |
教育 |
1.58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58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58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38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38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6.38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15.48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5.48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90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58 |
211 |
节能环保 |
147.97 |
21111 |
污染减排 |
147.97 |
2111102 |
环境执法监察 |
147.97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0.06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0.06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81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4.25 |
|
合 计 |
201.47 |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 单位:万元
类别 |
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基本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38.81 |
津贴补贴 |
41.63 |
||
在职基本医疗 |
9.90 |
||
在职公务员医疗 |
5.28 |
||
退休公务员医疗 |
0.30 |
||
重要工作补助 |
5.04 |
||
商品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3.25 |
|
印刷费 |
0.90 |
||
水费 |
1.12 |
||
电费 |
2.24 |
||
邮电费 |
0.90 |
||
差旅费 |
1.90 |
||
维修(护)费 |
0.45 |
||
会议费 |
0.45 |
||
培训费 |
1.58 |
||
公务接待费 |
0.34 |
||
工会经费 |
2.1 |
||
福利费 |
2.21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17 |
||
其他交通费用 |
13.97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4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离休费 |
|
|
退休费 |
6.38 |
||
基本支出 |
生活补助 |
|
|
医疗费 |
|
||
奖励金 |
0.04 |
||
采暖补贴 |
3.94 |
||
住房支出 |
30.06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0.03 |
||
项目支出 |
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
商品服务支出 |
18.44 |
其他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00 |
||
合 计 |
201.47 |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
|
|
|
|
合 计 |
|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 单位:万元
类别 |
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14.51 |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
|
公务接待费 |
0.34 |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
14.17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4.17 |
|
第三部分 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编制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全口径收入201.4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二)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全口径支出201.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9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50.11%;商品和服务支出59.0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9.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0.08%;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本年收入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47万元。
(二)本年支出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68%;节能环保支出147.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3.45%;住房保障支出30.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4.92%。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与2016年部门预算增减原因。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201.47万元,比2016年部门预算减少了59.97万元,比2016年降低了22.94%。主要原因:单位职能调整,项目部分调减。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
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4.51万元,比2016年全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了3.72万元,减少20.41%。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同上年。
2、公务接待费0.34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5.56 %,根据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情况以及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标准有关政策,2017年预算安排要比上年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17万元,比上年减少3.7万元,减少20.71%。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单位实行车改,仅保留工作所必需的执法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万元。其中:办公费2.8万元,水费1.12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0.90万元,差旅费1.90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福利费2.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要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加强内控管理,节约机关运行成本。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万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哈尔滨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截止到2016年12月份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哈尔滨市核与辐射管理办公室无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教育:反应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以下均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下项级科目
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以下均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下项级科目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以下为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下项级科目
六、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以下均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下项级科目
七、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返 回] | [关闭本页] |